关于开展2022年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联合开展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交流活动(以下简称“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主要完成人应为企业一线职工,申报的技术创新成果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整体应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项目;
2. 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艺技术创新项目;
3. 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工艺技术创新项目,或者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4. 促进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效果显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项目;
5. 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工艺技术突破项目。
凡涉及国家秘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国家重大项目、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重大项目,均不参加此次活动。
三、申报推荐程序
项目完成人填写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后,可由所在单位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进行申报:
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员单位可直接向组委会申报,每个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2. 各全国性轻工行业协会、学会会员单位,可向所在全国性轻工行业协会、学会申报,经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初评后,择优向组委会进行推荐,推荐项目各不超过10个;
3. 轻工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也可向所在地省级轻工行业联合会(协会)或省级产业工会申报,省级轻工行业联合会(协会)或省级产业工会分别经过初评后,择优向组委会推荐,推荐项目各不超过10个。
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和推荐成果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00项“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报组委会审定,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四、活动要求
1. 组织开展全国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交流活动,是动员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技术创新实践,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动员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
2. 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各推荐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创新成果项目前,应当认真组织初评,确认项目第一完成人一线职工身份和项目真实性。
4.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5月1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推荐材料发指定电子邮箱。推荐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联系人:王珂 李永智
联系电话:010-68396446
电子邮箱:qgkj6446@163.com
快递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系人:刘军淇
联系电话:010-68591318
附件:1.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交流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
3.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下载:http://www.cnlic.org.cn/zhongqingliangonggao/202204/t20220408_64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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