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轻工协会开展“保增长、促发展”表彰活动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励上海轻工企业抓紧年末时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今年经济工作稳步增长,努力实现上海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轻工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在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文创办的指导和支持下,上海市轻工业协会将在上海轻工行业开展“保增长、促发展”表彰活动。现将表彰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上海轻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二、考核时间:2016年1月至12月
三、考核内容;
1、2016年企业经济增长速度(以上报国家统计部门数值为准)超过上海市工业系统经济增长平均值。
2、2016年企业有重大投资项目,并且已取得优异成果。
3、企业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创意创新设计成果。
*2016年企业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信用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1、凡符合考核内容之一的企业均可申报,名额不限。
2、企业填妥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请在“上海市轻工业协会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申报表报各行业协会。
3、行业协会初审合格后报上海市轻工业协会。电子文本请发至上海市轻工业协会电子邮箱。
4、上海市轻工业协会会同上海市经信委都市产业处核实考核业绩后,确定表彰名单并报上海市经信委备案。
六、表彰: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召开会员大会,由上海市经信委领导向受表彰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颁奖。
七、表彰工作联系方式:
1、上海市轻工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徐伟堃 13901966780
电子邮箱:13901966780@139.com
2、上海市轻工业协会网站:www.slia.sh.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电子邮箱:qgxh@slia.sh.cn
3、上海市轻工业协会电话:64726621 传真:64454823
(附; 《上海市轻工行业“保增长、促发展”表彰申报表》)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
2016年11月22日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