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台关于促进文房四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01-10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文房四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消费〔2016〕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文房四宝协会:
为加强对文房四宝产业统筹规划和指导,促进文房四宝产业传承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及《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41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房四宝产业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
文房四宝是笔、墨、纸、砚及其他文房用品用具(书画印泥、篆刻印章、国画颜料等)的总称,在我国有上千年历史,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重要载体。文房四宝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采用纯天然原材料制作,选料考究,技艺精湛,工艺流程完整,是具有实用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国之瑰宝,享誉国内外。其中“宣纸制作技艺”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发展和繁荣文房四宝产业对于保护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技艺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文房四宝产业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空间不断萎缩,传统工艺濒临失传,专业人才青黄不接,行业发展陷入困境。面对这些问题和当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文房四宝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传承、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文化传承和产业提升并重、创新发展与跨界融合并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大众消费新特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拓展消费市场,推进文房四宝产业向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标准建设、规划引导、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强对文房四宝产业的保护与传承,积极引导企业在继承传统基础上不断创新,运用现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创新思维,促进行业提升发展。
坚持大师传承与多渠道人才培养相结合。积极引导中国文房四宝艺术大师增强社会责任感,鼓励大师授徒传艺,切实提高大师与学徒的社会待遇。扩大艺术院校文房四宝专业及职业教育规模,提高人才保障水平。
坚持行业发展与原料保护性使用相结合。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珍稀原料资源的保护性开采,促进文房四宝产业与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格局。
产业集群特色明显。深入挖掘和利用区域特色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文房四宝特色区域与产业集群。全国文房四宝笔、墨、纸、砚、石印材、文房用具特色区域与产业集群达到40个左右。建设一批文房四宝优秀历史传统与时代需求相结合的特色博物馆、陈列馆。
品牌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全国文房四宝艺术博览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培育文房四宝产业“国之宝”品牌产品50个左右。
融合发展水平明显增强。文房四宝产业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与教育、旅游、休闲养生等产业实现深度融合。
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培养一批文房四宝艺术大师和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养一批文房四宝产业高技能人才,带动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三品”战略
增品种。推动文房四宝生产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保护传承已有的品类,积极开发更多既体现文房四宝地域性、民族性与传统特点,又融入时尚装饰、收藏鉴赏等现代理念和功能的产品,提高产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支持企业挖掘用户需求,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
提品质。鼓励企业保持文房四宝产品的传统技艺特色,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提倡工匠精神,精工细作,提升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性。结合文房四宝不同行业工艺特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在重点领域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在全行业开展试点示范。
创品牌。加快培育文房四宝领域特色品牌、区域品牌、全国品牌,鼓励文房四宝企业积极争创国际品牌。以宣纸、书画纸、徽墨、湖笔、端砚、歙砚等优势品类和品种为重点,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发挥名人效应,推进大师品牌体系建设。支持文房四宝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发挥“中华老字号”“国之宝”等品牌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其做强做大,增强品牌的综合实力和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推进产业集群建设
创建特色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和鼓励文房四宝特色区域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明确发展重点,科学规划建设特色产业集群。遴选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产业集聚区,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形成示范、窗口和辐射效应。培育建设若干个文房四宝特色小镇,对区域经济发展、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加快专业化中高端市场建设。在产业基础好、消费多元化、购买能力强的区域,规范建设一批大型文房四宝综合市场,完善市场配套功能,使之成为集原材料供应、产品估价、产品鉴赏、产品交易、信息沟通、文化交流为一体的综合交易平台。发挥互联网在文房四宝产品宣传、设计、销售等方面的作用,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三)加强原料的保护与开发
制定原材料保护政策,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和特殊原料保护性开采与综合利用。加强对文房四宝产品特需的砚源矿种、稀有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分类列入资源保护清单,原料产地应制定指导性保护方案。将部分濒临灭绝的资源,列入禁采名单。把握原材料货源储备状况,在不损害传承与保护的情况下进行原材料的研究开发。
(四)推动技艺传承创新
加强传统技艺传承。提高对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掌握珍贵传统加工技艺的代表性人才的待遇,鼓励文房四宝企业加大对产品制作技艺的发掘与传承,健全传统技艺保护体系,依法、有序开展传统技艺整理工作,加大对传统技艺的研究和保护力度。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鼓励文房四宝企业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意研发,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进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鼓励“双创”和“微创新”。鼓励企业开展技法创新、工艺创新和材料创新,有序推进计算机辅助设计、3D打印和智能数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非关键技艺环节推进“机器换人”,加大稀缺性原材料的新型替代原料开发力度。有效利用科技新成果,提高产品工艺制造能力和效率,提高产品的适用性和质量稳定性。结合行业小企业多、规模小的特点,鼓励开展创业创新。
(五)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综合实力强、研发设计能力突出、人才优势明显、带动能力显著的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通过联合等形式组建综合型企业集团,实现由单一的原料生产加工向文化创意、工艺研发、推广营销、进出口贸易等方向发展。
大力扶持特色小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小微型文房四宝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突出品种、技艺、地域和民族特色,鼓励挖掘、保护和发展文房四宝民间特色传统技艺,培育具有特色的文房四宝企业。
(六)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文房四宝行业标准化水平,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引导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尽快制修订宣纸、书画纸、墨汁、墨锭、毛笔、石砚、书画印泥、国画颜料等标准,特别是对学生用文房四宝产品的原材料、辅料、安全性等方面作出规范。
(七)培育壮大消费市场
提高书画知识普及程度,扩大文房四宝消费人群。鼓励举办全国文房四宝艺术博览会及各类展览展示会等,支持中国文房四宝艺术大师举办个人作品展,支持个人创办传统产品收藏、展示中心,形成集聚一流工艺名家、名品、名技的展示、交流、传播中心,提高消费者对文房四宝国粹文化的认知度。促进文房四宝产业与文化旅游等跨界合作、融合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支持企业在创意设计、提高科技含量和性能等方面下功夫,促进产品创新和升级。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引导和推动各金融机构扩大对文房四宝企业信贷规模,鼓励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支持文房四宝企业设立发展。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文房四宝相关专业,支持重点企业、集聚区与院校合作,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鼓励行业协会和地方建立专家人才库,支持大师设立工作室,为大师授徒传艺创造条件。开展文房四宝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提高技能人才的从业积极性。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文房四宝产业发展和传统文化内涵的宣传力度,把继承、保护和发展文房四宝传统技艺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宣传弘扬大师和工匠精神。
(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和个人加强对文房四宝产品商标、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和原产地标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地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使传统的民族的优秀产品和技艺发扬光大。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鼓励和支持各级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秩序,提高为政府和企业服务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在重点产区成立地方性文房四宝行业协会,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鼓励地方行业组织加强调研,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诉求。
(六)强化工作落实
文房四宝产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定适合当地文房四宝传承发展的具体措施,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企业,落实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文房四宝产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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