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云杰两会五大建议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正全力推进经济复苏。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如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让今年姗姗来迟的两会颇受全球关注。
今年的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总裁周云杰提出了5份建议,分别涉及工业互联网、智慧家庭、生物医疗等领域。
建议一、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今年3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新基建”被明确定义——“加快工业互联网、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再次明确了“新基建”的范畴,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毋庸置疑,工业互联网是互联网的下半场,是“新基建”的核心要素,是新旧动能转换的主引擎。
今年,周云杰建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加速工业体系升级。
从最初的平台建设到数据安全到新技术融合创新再到今年对中国工业互联网发展路径的思考。这已经是周云杰连续第四年对中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出建议。
具体建议如下:
1. 以工信部推荐的十大“双跨”平台(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依托,鼓励各行业的领军企业参与平台建设,并成为该行业的操盘手和合伙人,共同探索世界领先并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互联网发展之路。
2. 结合“新基建”建设,将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创新技术结合起来,提升我国工业互联网的平台能力和科技能力。
3. 集中优势资源,专注工业软件及工业APP的研发,并建立开源的生态系统。
4.通过产融结合,加速企业的智能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以适应工业互联网的要求。
5.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并明确平台方为中小企业赋能的责任和成果。
建议二、构建智家国家标准
进入物联网时代,智能家电已进入寻常百姓家。然而,智慧家庭普及的痛点不在于硬件技术,而在于场景体验。
目前,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跨品牌智能家电的互联互通问题,始终没有突破,因智能家电而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也在与日俱增。
今年,周云杰建议:构建安全可信的智慧家庭国家标准体系。
以用户体验为导向,以头部企业为主体,构建安全可信的智慧家庭国家标准体系,实现我国智家产业在全球的持续引领。
具体建议如下:
1. 由家电链主企业牵头,整合行业及上下游企业,创建国家级高端智能家电创新中心,围绕智能家电接入安全、执行安全、数据安全、算法安全等关键环节,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占领智慧家庭领域安全可信技术的制高点。
2. 以国家级创新中心为基地,用3-5年时间完成智慧家庭安全可信的系列标准及检测认证体系构建,支撑智慧家庭的互信、互联、互通发展。以此为基础,完成智慧家庭新业态所涵盖的安全可信生态体系构建,确保我国智慧家庭产业生态全球的持续领先和以家庭为基础的国家公共安全。
建议三、保障疫苗接种安全
疫苗关系人民生命健康,也关乎公共卫生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近年来,疫苗接种安全事件引发了公众的担忧。
对此,国家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除了对疫苗违法行为设置了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外,在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方面也作出详细规定。
不过,冷链不完善、接种环境差、信息不透明、问题难追溯、监管有盲区等问题仍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解决。
对此,周云杰提出:应用物联网技术保障疫苗接种安全。
通过物联网技术解决疫苗运输,流程追溯以及安全接种等各个环节的短板问题,做到拿不错疫苗、打不错疫苗,全程可显示、可追溯,提供消费者需要的疫苗品牌,使公众放心安全地进行疫苗接种。
具体建议如下:
1. 建议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制定政策,推动各地区提升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升级预防接种门诊装修与设计规范;要求新建的预防接种门诊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疫苗接种和储藏设备,已有的接种门诊进行升级;在交通不便地区推广应用移动接种车,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我国疫苗接种安全保障能力。
2. 建议由国家卫健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医院、疾控中心等各方参与,支持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疫苗接种管理模式在全国50000多家接种门诊落地,利用物联网技术将各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联网,将城市疫苗网连接成区域网、全国网,形成覆盖全国的疫苗安全及信息化生态平台,实现全国疫苗的信息共享和统筹管理,为《疫苗管理法》落地实施提供保障。
建议四、推进阳台雨污分流
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拓展住房空间、升级居住品质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用户的追求。
阳台是室内空间的延伸,也是室内与室外的过渡,以前承载的大多是晾晒功能。为了将阳台价值最大化,越来越多的洗衣机开始“走”出卫生间,“走”进阳台,这是消费者对家电重新布局的一大喜好。
然而,功能区域增多的同时,也带来了阳台排水的棘手问题。此前由于建筑设计并没有详细规定雨水、污水必须分流,导致部分没有污水排水管的家庭,直接将废水排进雨水管道,进而汇入河道及湖泊,造成河流湖泊的水质污染。
对此,周云杰提出:加快推进家庭阳台的雨污分流。
为加强生态保护、降低水质污染,在新房建设标准上,阳台应设置污水管道、实施雨污分离;已建成的房屋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可分步推动雨污分离的改造工程。
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国家出台强制政策或法规,规范阳台排水。建议国家层面由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针对住宅阳台排水、污水处理等问题,尽快制定并发布统一、系统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一方面要求新建住宅阳台必须增设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另一方面,针对原有住宅阳台的排污问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发挥街道、房管、物业、执法等部门作用,对发现的阳台排污问题,针对性地劝导和制止,同时采取改造措施,实施雨污分流。
2. 建议制定阳台改造行业规范,建立统一标准。居民家庭阳台改造存在“不同企业不同改造标准”现象,建议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审视梳理阳台改造的强制性标准(雨污管道分流等)及非强制性标准(管道走向、材质等)。
建议五、保障司法公正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在用户体验方面,由具有阳台场景设计、送装一体化和拥有全国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参与,制定阳台行业服务标准,提高相关企业对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
目前,律师事务所作为合法市场主体,遇到了没有正常享受同等市场主体待遇的尴尬。究其原因,在于对律师事务所的市场主体地位定位不明。
《民法总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地位,律师事务所作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非法人组织”;根据律师事务所设立的不同方式,可划归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因此,律师事务所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人企业,并非个别单位认为的“非企业、非个人、非个体、非事业”地位。
此外,根据《律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该规定保证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但也限制了律师执业的权利。
对此,周云杰提出:明确律师事务所组织属性及律师担任人大常委执业限制适当放开。
具体建议如下:
1.明确律师事务所组织属性,给予律师事务所同等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享受应有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
2. 在律师担任人大常委组成人员期间,根据其任职区域划分执业限制区域,允许其在任职区域外进行律师执业,能够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高人大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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