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海关查获一批走私俄罗斯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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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 来源:国际商报

    11月22日,满洲里海关在满洲里公路口岸旅检现场车辆进境通道一辆进境中籍客车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红酒169箱,涉案红酒数量达1212瓶。

    据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十八里缉私科科长李宏介绍,酒类一直是满洲里海关重点关注的进口商品,作为其中的“小众”商品,红酒进口量近几年并不大,但满洲里市进口红酒消费量逐年上升,销售价格反而逐年下降。例如,俄罗斯产某品牌红酒,满洲里市销售价格每瓶仅有几十余元人民币,与国内某知名电商平台动辄数百元的售价相差几十倍。

    满洲里海关对这一现象早已察觉,随着满洲里海关对进口红酒风险分析及排查的不断深入,终于查获近20年来最大的一起红酒走私案。据悉,此次涉案红酒采用藏匿在客车车体中走私进境,再通过电子商务和实体商店渠道在境内销售牟利。

    据了解,进口红酒需缴纳14%的进口关税、17%的增值税和10%的消费税,进口综合税率高达48.2%,而一些高档红酒,像1982年拉菲今年上半年最高价格曾达到13万元/瓶,如此巨大的价格落差,也让一些不法商家铤而走险。为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走私红酒不仅会破坏正常的贸易秩序,打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会让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内红酒产业陷入窘迫境地。

    对此,满洲里海关重拳出击,坚决遏制红酒走私势头。该关充分发挥情报导向作用,加强情报收集和风险信息研判,分析当前口岸车体、人身夹藏新手法、新特点,捕捉风险点并及时为打击走私行为提供信息支持;加大现场蹲守、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进一步充实监管现场的查缉力量,明确查缉重点,强化正面监管;充分利用闭路监控系统、X光机、海关H986监管设备等各种科技设备,提高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的查验率,确保“管得住、放得快”;强化与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关警协同作战能力,形成监管合力。

    “葡萄美酒夜光杯”,国人对于葡萄酒的钟情古已有之,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习惯的养成,让我国葡萄酒市场迅猛发展。此外,高档红酒是中国礼品市场的宠儿,收藏“拉菲”、喝“拉菲”似乎已成为身份的象征。种种因素叠加,让走私分子嗅到了“暴利”的味道。但走私的代价也是巨大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目前,满洲里海关缉私局正在对该案做进一步审理,涉案人员已被控制,涉案车辆和红酒等物品已被该关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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