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败诉“七连冠案” 多宗案件终审序幕拉开
“七连冠案”终审判决,加多宝败诉赔偿约300万元。涉案金额约50亿元,包括“红罐装潢案”在内的其他多宗案件也将至终审,届时加多宝或将面临更多的赔偿
《投资者报》记者 李犇
7月28日,王老吉所属广州白云山(600332,股吧)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披露了“七连冠案”的终审判决,王老吉胜诉,加多宝败诉赔偿约300万元。同时,包括“红罐装潢案”等多个案件正在审理中,涉案金额约50亿元。
针对“七连冠案”终审败诉,其他案件也将进入终审判决阶段,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作何感想?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在销售与凉茶品牌推广上又做了哪些举措?
对此,《投资者报》记者于7月30日致电并致函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方表示可以发送采访提纲,但截至8月13日依然未收到公司回复。随后记者再次致电,并按公司要求于8月14日重新发送采访提纲,但遗憾的是,截至发稿前依然没有收到公司的相关回复。
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诉讼的相关进程,《投资者报》记者只能通过公开资料进行研判和报道。
“七连冠案”始末
“七连冠案”始于2014年3月,当时加多宝使用“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宣传语,随后广药集团将加多宝诉讼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同年12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相关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第三中级法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颁给的是“王老吉凉茶”,加多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随后,加多宝对该判决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7月23日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而这也成为王老吉与加多宝2012年分道扬镳以后,众多诉讼案的第一个终审判决。
多起案件将至终审
除了“七连冠案”,当前包括“红罐案”在内的多个案件正在审理中,涉及金额约50亿元,而在已审理的案件中,一审大多以加多宝败诉告终,加多宝随后进行多起反诉。如果不成功,随着众多案件终审的到来,加多宝或将面临更多的赔偿。
以消费者所熟悉的“红罐案”为例,广药集团近年来在多地对加多宝提起了诉讼。早在2014年12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红罐装潢属于王老吉,加多宝构成侵权,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并提出“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等“四个立即”,全面禁止加多宝的侵权行为。今年7月6日,广药集团开始对杭州等另外5家加多宝公司进行起诉申请获得立案,内容也在于红罐包装,索赔金额高达15亿元。
对于“红罐案”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多宝也做出了改变。公司于今年4月份推出了“金罐”凉茶,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红罐、金罐同时生产,今后红罐是否退出市场还要由市场来检测。”而王老吉则通过母公司40亿元注资、推出了“超吉+”战略、宣布实现“一罐一码”技术等方式,应对市场变化。
业内人士分析,今年4月,加多宝推出新罐全面“去红”,显然已经做好最终败诉的准备;加多宝虽然不断地“被索赔”,但未必是输家。现在,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加多宝。
加多宝“广告纠纷案”扳回一城
就在大部分人认为加多宝相关案件均将以败诉而告终的时候,近期,加多宝诉告王老吉广告损害其品牌形象的案件以加多宝一审胜诉而告终,而这也是诉讼以来加多宝首次赢得官司。
8月4日,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因在媒体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被加多宝告上法庭,一审败诉。
据悉,广药集团于2013年6月在媒体发布上述广告。今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不但影响加多宝的品牌形象,还损害了包括加多宝在内的10个公司的企业商誉,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而广药集团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于湖北省高院。
对此,加多宝集团代理律师表示,涉案广告借助相关国家权力机构进行非法荐证,并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反《广告法》第七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及第十三条“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规定。
虽然此次一审判决胜诉,但对加多宝而言,大部分案件当前依然处于不利局面,特别是许多案件近期或将迎来终审判决,《投资者报》记者也将进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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