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共建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共建产业集群是纳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一项国家级行业自律活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建设轻工业产业集群作为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八大举措之一,培育了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结构优的产业集群。截至2022年6月,轻工业产业集群数量达到291个,涵盖浙江、广东、山东、安徽、福建、江苏、河北等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涉及皮革、陶瓷、家电、塑料、食品等36个轻工行业,占轻工行业总数的80%,涵盖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方方面面。轻工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占轻工业的比重达到40%,部分产业集群产量占全国同类产品总量的50%以上,并已形成多种因地制宜、特色鲜明的集群发展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共建工作,发挥轻工行业协(学)会、中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促进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一批轻工业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修订并印发《中国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共建管理办法(2022年版)》。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