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发布有关儿童用化妆品安全指引有关释义
2022-12-07 来源:海关总署
2022年11月29日,中国台湾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网站消息,就该公会关于《供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的安全指引》执行过程存在的疑义,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于1月18日FDA器字第1110026465函复。主要内容包括:(1)依据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的《特定用途化妆品成分名称及使用限制表》、《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及《化妆品防腐剂成分名称及使用限制表》等相关规定,化妆品如果添加以上表中列成分,需符合以上最新公告的规定;(2)依据《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规定,化妆品中含“α-Hydroxy acids(AHA)”成分,须标示应标明的注意事项;只有化妆品中AHA成分,其含量为10%以下,且产品pH值为3.5以上,作为pH值调整液时,其标签、仿单或包装,可以免于标示注意事项;(3)其它有关指引的成份标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