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立欧盟海关单一窗口环境
欧盟官方公报2022年12月9日消息,11月2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法规(EU)2022/2399,建立欧盟海关单一窗口环境并修订(EU)No952/2013法规。主要内容包括:(1)法规建立了欧盟海关单一窗口环境(“欧盟海关单一窗环境”),通过欧盟海关单一窗户证书交换系统,支持国家海关单一窗口环境与附件中提到的欧盟非海关系统之间的互动和加强信息交流。它规定了国家海关单一窗口环境的规则,以及在欧盟海关单一窗口内通过可互操作数据集进行数字行政合作和信息共享的规则;(2)规定了海关当局、海关法规、海关手续、报关单、再出口声明、海关程序等定义;(3)建立了欧盟海关单一窗口环境。应包括:欧洲联盟海关单一窗口电子证书交换系统;国家海关单一窗口环境;附件A部分所述的欧盟非海关系统,根据欧盟法律,该系统的使用是强制性的;附件B部分所述的欧盟非海关系统,其使用根据欧盟法律是自愿的;(4)建立电子欧盟海关单一窗口证书交换系统。根据第四章的规定,建立了电子欧盟海关单一窗口证书交换系统(EUCSW-CERTEX),以实现信息交换;(5)建立全国海关单一窗口环境。各成员国应建立全国海关单一窗口环境,并负责其开发、整合和运营。国家海关单一窗口环境应使海关当局、伙伴主管当局和经济运营商能够通过欧盟CSW-CERTEX以电子方式交流信息和合作,以遵守和有效执行附件所列的海关立法和欧盟非海关手续。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的第三天生效。第8(3)条(a)点、第11条、第13(1)、(2)和(3)、第14条和第15(1)和(2)条应自2031年12月13日起适用。法规应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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