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自行车强制性安全标准征求公众意见
2022年12月14日,澳大利亚发布G/TBT/N/AUS/149号TBT通报,就自行车强制性安全标准征求公众意见。
自行车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参考了1998年版的澳大利亚自愿标准中的某些要求。ACCC建议制定新的自行车强制性安全标准,允许供应商遵守澳大利亚自愿标准的最新版本《脚踏自行车安全要求》(AS/NZS 1927:2010)。
此外,ACCC建议允许供应商遵守以下三个广泛采用的海外自愿性标准中的任何一个: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16 CFR 1512《自行车的要求》)
国际标准ISO 4210自行车-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ISO 4210-1条款和定义
ISO 4210-2《对城市和徒步旅行、年轻成人、山地和赛车自行车的要求》
ISO 4210-3《通用测试方法》
ISO 4210-4《制动测试方法》
ISO 4210-5《转向测试方法》
ISO 4210-6《车架和前叉测试方法》
ISO 4210-7《车轮和轮辋测试方法》
ISO 4210-8《踏板和驱动系统测试方法》
ISO 4210-9《座垫和座杆测试方法》
欧洲标准《自行车安全要求》(EN ISO 4210,采用ISO 4210第1-9部分)
EN ISO 4210-1《术语和定义》
EN ISO 4210-2《城市和徒步旅行的要求》
EN ISO 4210-3《通用测试方法》
EN ISO 4210-4《制动测试方法》
EN ISO 4210-5《转向测试方法》
EN ISO 4210-6《车架和前叉测试方法》
EN ISO 4210-7《车轮和轮辋测试方法》
EN ISO 4210-8《踏板和驱动系统测试方法》
EN ISO 4210-9《鞍座和座管测试方法》
为减少供应商的监管复杂性和重复性,从而进一步促进贸易,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不会对这些自愿性标准中的要求提出任何其他要求。符合这些标准将允许自行车的供应,而不需要额外按照澳大利亚标准进行测试。
建议采用日期: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将在其注册后的第二天被采用。
建议的生效日期: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将提供一个过渡期(可能是18个月),以使供应商能够转向新的要求。在过渡期内,供应商可以选择遵守新标准或现行安全标准中的要求。
征求意见日期:通报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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