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两化融合推进奖补政策汇总——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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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来源: 两化融合生态圈

杭州:

杭州临安今年3月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提出,对首次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http://www.linan.gov.cn/art/2020/3/4/art_1379253_42068179.html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西湖区财政局2020年5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对新评定为工信部单项冠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品牌培育示范、应用试点示范、质量标杆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省隐形冠军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工信部、省、市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制造业“双创”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http://xxgk.hzxh.gov.cn/art/2020/5/12/art_1214168_42925990.html


温州:

7月发布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个性化定制示范企业、网络协同制造示范企业,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每年遴选40家以内市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上云标杆企业奖励10万元;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奖励15万元。

http://www.wenzhou.gov.cn/art/2020/7/30/art_1229116916_1112160.html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9月8日发布《温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认定办法》,被认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示范试点企业。县(市)所属企业由各县(市)按照县(市)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区属企业按市、区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在示范推广方面,将组织开展学习观摩、技术推介、经验交流等两化融合示范推广活动。

http://www.wenzhou.gov.cn/art/2020/9/8/art_1229118497_1273574.html

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若干政策(ZJCC81-2020-0007)提出,对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实施的“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按项目实际信息化设备、软件及软件服务费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对列入市级领军型及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育名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A类且产值超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实际费用50%进行补助,最高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上云”,对企业购买云服务产品和内容3万元起,按照实际购买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

http://www.wenzhou.gov.cn/art/2020/8/20/art_1229118497_1180972.html

2019年9月龙湾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推广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对企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含)- 3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两化融合”项目,按项目实际完成信息化设备、软件及软件服务费投入总额的15%、18%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补助外,区本级再配套给予50%的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补助外,区本级再给予15万元奖励。

http://xxgk.longwan.gov.cn/art/2019/9/29/art_1369694_38535286.html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若干政策》提出,对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实施的“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按项目实际信息化设备、软件及软件服务费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对列入市级领军型及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育名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A类且产值超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实际费用50%进行补助,最高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上云”,对企业购买云服务产品和内容3万元起,按照实际购买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

http://www.wetdz.gov.cn/art/2020/8/20/art_1229136069_1180971.html

 

宁波:

《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二、全力推进制造力智能升级”之“(九)实施制造业+互联网工程”之“2.鼓励发展服务型制造。”之“(3)对认定为市级及以上“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贯标试点企业,且年度信息化软性投入额100万及以上的企业,其实施的为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技术、产品、业务、产业衍生、管理等各个层面相互交融,达到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所开展的项目,按其年度实际软性投入额(包含企业信息化建设中软件产品和生产性信息服务的购置、实施和监理、信息化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的咨询、网络主机系统集成等费用),给予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http://zfxx.ninghai.gov.cn/nhxxgk_public/jcms_files/jcms1/web32/site/art/2017/12/5/art_2153_37313.html


嘉兴:

嘉兴经开区今年初专门制定印发了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1100万元的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的使用办法、深度推进企业上云政策奖励办法,加大对“两化”融合、信息化、企业上云等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完成了和达科技、金蝶软件、出海数字等8家企业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兑现;完成恒誉金属、禾欣科技两家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的资金兑现工作。目前,长虹飞狮、佳利电子、众恒汽配等9家企业启动国家“两化”贯标认证,创历史新高。

http://www.jiaxing.gov.cn/art/2020/8/26/art_1556088_55339310.html

南湖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002550284/2018-08173)提出,加速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注册在南湖区内的“机器换人”、“两化”深度融合、企业管理创新等服务(工程)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年营业额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对列入省级重点培育且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http://www.nanhu.gov.cn/art/2018/11/6/art_1581529_25924891.html

 

玉环:

浙江玉环市人民政府8月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5G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按规定备案、投资额(含税)3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应用项目,按软件部分(包括购买软件服务)投资额(不含税)的30%给予补助,最高限补100万元。鼓励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制造业双创平台等“两化”融合(信息化)类试点示范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通过贯标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建成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并首次列入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类试点示范(标杆)的,给予50万元奖励。推进深度上云应用,落实企业上云联合激励机制,推进“管理上云”“业务上云”等深度上云应用,对SaaS、PaaS等应用年度服务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上云标杆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http://www.yuhuan.gov.cn/art/2020/8/12/art_1589265_54414945.html

 

瑞安:

2019年12月阿布的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即1+9惠企直通产业政策),针对两化融合创建方面的措施:

 

http://www.ruian.gov.cn/art/2019/12/3/art_1356220_41876811.html

 

东阳:

2020年5月发布的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把握“关键时期”引领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提出,强化示范激励。对国家、省、金华市级两化融合有关示范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国家、省两化融合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2万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每个奖励20万元。列入省级数字化示范和试点园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推进两化融合。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两化融合项目按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费、硬件设备实际投入的30%、15%、8%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列入金华市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的,对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投入,在东阳市级项目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补助。经认定且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车间、物(机)联网工厂及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分别按软件、硬件、信息技术服务费、设备实际投入的30%、20%、15%、12%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示范试点项目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企业补差计奖)。企业购买云服务,分别按其基础设施、管理、业务系统首次实际发生上云费用(一个年度)的30%、50%、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云平台参照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奖补。

https://www.jhcredit.gov.cn/dys/article/2020/05/article_4028814f715257be0171e8ee049b01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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