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锅”多年 权威人士为食品添加剂发声
“近年来,人为添加非食用物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和部分媒体的不当宣传,使食品添加剂为非食用物质背了‘黑锅’,造成消费者反感食品标签上有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此背景下,部分食品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抓住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忧虑心理,把‘不添加或不含有食品添加剂’作为噱头,通过食品标识大肆进行炒作,愈演愈烈,乱象丛生。”6月23日,在《2021年度中国食品工业创新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企业副理事长薛毅围绕当前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疑问进行了解释和澄清。他表示,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灵魂”,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有本质的区别,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应该多关注政府权威部门的信息发布,多学习和积累相关的科普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食品工业是与消费者联系最紧密的工业文明。在食品工业门类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是一个小的门类,但又是社会和消费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门类。薛毅表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认识不清,一些不法分子有意识混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由于普通消费者不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往往会将添加非食用物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罪于食品添加剂,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能够加到食品里的物质通常只有三类: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材料,不在这个范围内的其他物质,都可以把它定义为非食用物质。”薛毅进一步介绍说,在《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国内外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严格的毒理学实验之后批准使用的物质,并且规定了允许添加或使用的范围、使用量等相关内容。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就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相应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品种,食品香料、食品工业加工助剂等。而非食用物质是指食品中添加的不能食用且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非法添加物不是传统和法规认可的食品原料,同样也不属于国家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和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物质。我国相关政府部门从2008年开始,已陆续发布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几种物质外,工业明胶、硼砂、塑化剂等都在这个名单中。通常,违法分子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为了得到更大的经济效益,是不择手段降低产品成本的一种手段,如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和腐竹中添加吊白块等。
在谈到一些食品标签上标有“本品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等情况时,薛毅表示,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灵魂”,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一些企业刻意标榜“零添加”的宣传,既加深了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也加深了社会公众对中国加工食品状况的不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食品市场秩序,阻碍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业的正常发展。
“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标准法规来进行生产和制造食品,一些食品宣称不添加色素、不添加防腐剂等说法是不科学、不客观的。目前,行业也正在积极解决这一问题。为了保障食品工业和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的正常发展,我们应该科学、合理地认识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并且进行广泛的科普宣传。希望媒体能够更多地关注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多引导舆论并开展正面的导向宣传,增强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的科普宣传力度和效果。”薛毅表示。(实习记者 闫 利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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