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措施,宜昌市政府支持白酒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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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来源:中华酒业网

    日前,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白酒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称,为推动宜昌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稻花香”、“枝江”、“楚园春”等知名品牌为支撑,大力提升宜昌白酒产业影响力、白酒生产企业竞争力、白酒品牌号召力,力争到2025年,宜昌成为“楚酒”的核心产区和“振兴楚酒”的示范引领区,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白酒生产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和生产工艺。对批准组建或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创新(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白酒龙头生产企业牵头,与政府共建“宜昌白酒产业研究院”,更好地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二、支持白酒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将白酒龙头生产企业纳入城区技术改造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其进行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

    三、支持白酒生产企业创建精品名牌。积极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湖北省名牌产品等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者地理标志商标、中华老字号的品牌,按现行政策奖励。鼓励企业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按现行政策奖励。对企业白酒产品在全国、全省旅游商品大赛上获得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支持白酒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推进白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与知名电商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白酒龙头生产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销会、产品推介会、贸易洽谈会等活动。白酒龙头生产企业在省级及以上主要媒体和主要电商平台开展宣传推介的,按宣传推介费用的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一年之内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在“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等大型活动举办期间,组织白酒品评和展销活动。鼓励企业着眼“一地一品一故事”,深挖“巴楚文化”、“三国文化”等白酒文化资源,讲好品牌故事。支持发展以宜昌酒文化为主的工业旅游精品线路。

    五、鼓励白酒生产企业聚焦主业做强做大。以2019年白酒龙头生产企业缴纳税收为基数,每年按相当于其新增税收地方实得财力部分的50%给予扶持,鼓励企业扩大产能,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白酒生产企业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六、鼓励白酒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对白酒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获得中国白酒大师、中国酿酒大师、国家白酒评委等国家级称号的,按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白酒尝评员称号的,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宜昌市领军人才(项目)评选中,优先推荐白酒产业人才。优先推荐白酒产业人才参加宜昌市优秀专家、省管以上专家等评选。将白酒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宜昌市菁英计划培育工程。

    七、帮助白酒生产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充分发挥三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作用,设立5亿元白酒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白酒产业发展。组织白酒生产企业专场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白酒生产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成功且所融资金70%以上在本市投资的企业,按发行额度的1‰给予经费补助。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企业债券获得融资超过1亿元且所融资金70%以上在本市投资的企业,按融资利息的1%给予经费补助。对白酒生产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的,按照现行鼓励企业上市政策给予支持。将白酒龙头生产企业作为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调度资金重点支持对象。

    八、为白酒生产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加大宜昌白酒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宜昌白酒在全国范围内的社会认知度。加大白酒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打假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加强联系企业走访调研,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九、建立白酒产业发展联盟。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搭建桥梁、实现共赢”的原则,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建立白酒产业发展联盟,实行轮值制度,引导企业抱团发展、错位发展。定期组织白酒行业企业家、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讨交流,开展各类交流活动,围绕宜昌白酒行业振兴、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本政策措施除第一、二条以外,其余支持资金由市级承担三分之一,县(市、区)承担三分之二。涉及奖励性条款可溯及既往,但不得重复享受。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期间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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