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化妆品企业被立案调查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总都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上述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
广州总都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未按规定执行物料审查制度、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签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未真实填写生产记录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等问题。
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产品涉及发膜、洗发露、沐浴露、护发素、美妆等。
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记录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未按规定执行物料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贮存原料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问题。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为周启红,公司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汕头市玉洁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产品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不具备履职能力等问题;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环境控制要求设置生产车间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物料审查制度、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准确完整填写生产记录、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汕头市玉洁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吴育柔,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广州市秀语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环境控制要求设置生产车间、配制间和灌装间等不符合准洁净区要求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物料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贮存物料、未按规定处理不合格物料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等问题。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广州市秀语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为徐剑安,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广州市妆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并执行物料审查制度、物料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照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产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广州市妆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王元华,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广州赫兰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追溯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方面存在擅自改变生产车间的功能区域划分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物料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真实准确填写生产记录、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问题。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广州赫兰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周金英,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6家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上述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据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上述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整改和复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中新经纬APP)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