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要求南京金箔集团主动召回已售金箔酒
近日,人民网报道的南京江宁区金箔集团产销金箔酒涉嫌违规一事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工商部门20日向记者表示,根据卫生部门回函,金箔酒添加金箔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已与金箔集团进行沟通,该企业将主动召回已售金箔酒,并进一步接受调查。
江宁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副大队长俞爱红称,他们之前已就金箔酒中是否允许添加金箔发函咨询卫生部门,江宁区卫生局19日回函称,依据《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7-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81)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的规定,金箔既不是酒类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当禁止将金箔加入食品中。此案就目前掌握情况来看,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目前,江宁区工商局已经与金箔集团进行沟通,企业表示主动召回已售金箔酒,并在媒体上公告。记者了解到,此前多部门在金元宝大酒店联合执法时,发现并已没收金箔酒的销售台账。下一步,工商部门将针对台账的销售情况展开调查,并根据销售金额进行处罚。此外,他们还将依据召回记录确定召回数量,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取消其酒类经营资格。
此外,针对金元宝大酒店销售的金箔鸭、金箔鱼等食品,江宁区食药监局副局长魏宏伟称,近段时间恰逢200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门的回函及定性,下一步将对金箔食品全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开展调查。人民网也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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