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生产混乱标准什么时候结束
随着包装饮用水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以及不断爆出的水质安全问题,人们在饮用时不免对饮水安全产生重重疑虑。近日,记者在走访了桶装水、瓶装水市场后发现,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质量良莠不齐,生产标准也参差不一。如何完善这类水的生产标准及监管成为当前水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
包装饮用水乱象丛生 国标多样不知如何参照
近日,记者在走访市场中看到,十元到几十元不等的纯净水、矿物质水等被冠以各种健康的名号。采访中,各饮用水公司均表示自己的饮用水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郑州市工商局去年8月份对流通环节饮用纯净水抽检情况却显示,送检产品中竟有五分之一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名为福泉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由于菌落总数、酵母菌、霉菌含量超标而未通过本次抽检。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针对包装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就有四套,再加上生活饮用水标准,与水有关的国标总共有五个。国家为健全饮用水标准管理体系,分类制定和管理各类饮用水标准,专门对瓶装饮用水颁布了国家卫生标准,即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国包装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河南科技大学软包装研究中心主任魏风军教授说,为细化管理,国家又对不同种类饮用水颁布对应标准,如《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装饮用纯净水,是针对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出台的相关标准。同时,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把瓶装饮用水列为食品饮料范畴,为此,2012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卫生规范》中就对定型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示进行了规范和规定。再加上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针对水的标准我们国家总共有五个。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部分地区也出台有自身的水标准,比如此次农夫山泉事件,其参照的饮用水标准便来自于地方。魏风军说:按照国家对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各类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都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无论是地方标准还是企业标准,都只能比国标规定得更严格,而不能低于国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责任心不强的企业钻政策漏洞,对于自身的生产标准不予公开,再加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了当前饮用水市场的混乱。面对如此多的国标,我认为《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所有瓶装饮用水的生产底线,相关企业必须按照这个标准严格执行。
最近爆出的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事件,让消费者对包装饮用水市场产生了疑问,究竟包装饮用水安不安全呢?河南罐头饮料行业管理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我国对自来水生产检测环节都是比较严格的,至于包装饮用水,因为是在自来水或者天然水源的基础上过滤再加工而成,因此两者在检测项目上的关注点上有些差异。不过,不管怎样,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标准的包装饮用水、自来水都是安全的。
借鉴经验加强监管 让百姓真正喝上放心水
标准不统一,监管不严格,是我国当前饮用水市场面临的现状。魏风军说:与国外相比,我们在饮用水标准的制定上还相差甚远。以美国为例,在有关饮用水标准的制定时间上,我国较美国晚了45年。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修订标准至少十次,而我国仅修订过两次。美国制定了有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应技术法规,而我国目前还缺少相关技术法规。在我国水质标准中,有机物指标仅有7项,绝大多数为无机物,其中以重金属离子为主;而美国标准则以有机物为主,多达27项,约占总数的52%。同样,在保证饮用水安全方面,欧盟制定了《饮用水指令》,还立法保护地下水源。在德国,瓶装水都受到法律保护,每种水都有统一检测标准,一半以上的瓶装水用玻璃瓶来罐装,要求十分严格。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解决饮用水市场面临的问题呢?
魏风军说:当前我国饮用水、桶装水、包装饮用水、自来水的主管部门是不一样的,一方面我们要统一饮用水标准;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明确权利与责任,各部门之间应保持一致性。目前,我省的包装饮用水大多采用国家标准,与欧美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相比低了很多。建议河南进一步依据实际来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加强对饮用水市场的监管,让饮用水市场更加透明化、公开化。
目前我们接到的关于包装饮用水的投诉比较分散。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蒋锡霖主任告诉记者,尽管不集中,但是包装饮用水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作为工商管理部门,我们将全力做好监管工作,定期对市区的饮用水进行抽查检验,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公开透明,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与此同时,也建议市民,一旦发现周围的包装性饮用水出现严重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指挥中心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根据市民的反映对相关违规企业进行查处。
有业内人士说:国标应该统一,而不是参差不齐,在已经限定了包装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后,无须再重复规定原料用水的相关指标。应该是不管蒸馏水、纯净水,还是包装饮用水,应该有个符合的统一标准。生产厂家有必要对各类水的生产过程进行宣传,最好附加说明书或图示,使得消费者对此进行认知,而不是被动接受,相关水企业应适当进行宣传侧重,让消费者放心进行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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