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不需要备案了

分享到: 更多
2016-01-06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1月5日消息 2015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的公告,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进出口含汞电池实施汞含量检测并备案的相关规定从此废止不再执行。

    停止实施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工作是质检总局加快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外贸便利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对电池产业发展具备实质性意义。从电池汞含量检测备案工作实施15年的情况来看,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已经得到根本上的控制,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均已牢固树立相关责任意识和质量控制意识,目前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可基本确保电池产品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标准对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