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安法》实施后首张罚单开出

分享到: 更多
2016-01-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据东南快报报道,日前,福建省尤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首张罚单,一家便利店因17包单价6元的过期虾饺被罚5万元。

  据介绍,在2015年10月21日,尤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管前监管所在对辖区一家便利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冰柜内销售的17包“达濠李老二”牌虾饺超过保质期。经清点,该便利店在售的过期虾饺一共17包,每包单价为6元,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23日,保质期为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28天。执法队员立刻将这批过期虾饺扣押。

  2015年10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此,尤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便利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收到5万元的巨额罚单,该便利店老板池某表示今后一定做好食品有效期管理,做到守法经营。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