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明珠”等5批次灯具标志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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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6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一季度该市流通领域家用灯具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齐鲁明珠”等5批次样品不合格。

  今年第一季度,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对该市流通领域经销的家用灯具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了灯具类商品的标志、结构、外部和内部布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和热试验(正常工作)、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器强度、耐热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

  经检验,5批次样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均为标志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齐鲁明珠、威仕丹迪、景雅、开尔照明、seebest视贝等。

  灯具商品的标志是表明灯具质量信息的载体,是消费者选购灯具商品的主要信息来源。本次抽检中,部分灯具商品标志不合格的主要表现为漏标灯电流。商品参数和使用注意事项不全,会导致消费者因不能全面了解商品参数信息而错误安装,进而造成电气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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