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行业:政策落地助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启动
12月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2月14日。(《办法》全文见后文附录)
评论
1. 细化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 相对于年初出台的《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所提供的较为宽泛的指导意见而言,此次《办法》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规范化管理细化到了生产、设计、回收、销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不同阶段,并设置了相应的惩罚性规定,从而具体落实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办法》规定:汽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与回收拆解企业合作回收新能源汽车报废后产生的动力蓄电池。
2. 建立标准体系及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化模式,鼓励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工信部及相关部门将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拆卸、拆解、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级利用、材料回收利用等技术标准;此外,还将将建立统一的溯源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共享机制,这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未来,相关的财税优惠、产业基金、积分管理、残值交易等激励机制和市场化的交易模式都将陆续推出,加快建设良性产业生态系统的进程,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将逐步由“政策驱动型”转变为“市场驱动型”。
此外,《办法》鼓励废旧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提出了“遵循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综合利用原则。
3. 动力电池回收业务经济性可观,规范化政策落地助百亿级市场启动。
2015年中国动力(32.00,0.000,0.00%)电池产量16.9Gwh,今年1-10月我国新能源(11.54,-0.340,-2.86%)车产量为35.5万辆,我们预计全年将达到42-45万辆的水平,对应动力电池需求预计将达到18-20Gwh。电池寿命按照商用车3年、乘用车5年测算,我们认为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将在2018年起爆发,当年即达到50亿元规模;202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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