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宅照明质量不高 警惕灯光成为慢性杀手
新华网南京6月21日电(魏薇)近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国家轻工业电光源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合作,在南京市范围内征集了50个居民家庭,对其住宅照明环境质量进行了调查检测。而在所有检测的居民家庭中,没有发现一家居民全部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在调查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对居民家庭功能区域的照明质量进行了照度、显色指数、色温的检测。其中,照度低会使人不能正确分辨和看清物体,造成视觉疲劳,危害眼睛健康。而在对318间居民室内照明的调查中,照度达标率仅为49.6%,一些居民在家里感觉昏沉、没有精神,可能与其住宅内低照度有关。
显色指数是在光源下还原物体真实颜色的能力。在照明产品标准中,用于室内照明的产品显示指数基本都要达到80以上。LED灯中普遍通过添加红色及其他颜色的荧光粉提高显示指数,但对光效会带来降低的影响,并提高产品的成本,因此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显色指数低于80的产品。在此次调查中,显色指数达标率也只有58.1%。
另外,人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色温也不宜高于4000K。而现在市场上的LED灯,色温普遍偏高,对人体生物钟会产生干扰,在这次调查中,色温指标达标率为37.7%。部分居民反应,用了新的LED灯后感觉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经过检测,其使用的就是高色温的产品,而且其色温值已经超过了正常照明产品的上限。检测人员提醒,特别是对于儿童,一定要选择色温不超过4000K的照明产品。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家庭用的15台读写台灯在色温和显色指数上进行了性能调查,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读写作业台灯的色温不超过4000K,显色指数不低于82。但从结果来看,色温指标最高6246K,符合要求的仅有2台,显色指数指标最高的97.7,最低的67.8,符合要求的为6台。
检测结果显示,照明质量不容乐观,南京居民整体的照明质量不高,这样的照明质量已经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不少消费者喜欢选用高色温的产品,大多是因为高色温产品由于对眼睛的刺激较强而显得亮,给人以照明质量好的假象。南京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用LED家庭照明产品时,首先要选择色温不大于4000K、显色指数Ra不低于80的产品,这些指标在产品的包装或者外壳上有标注,如果不清楚要及时向销售方了解,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光源功率。高色温的灯发出的蓝色光较多,我们在选择时应该尽量避免选择。在灯具类型上,尽量选择“面发光”的灯具,避免选择光源外露的灯具,以减轻眩光造成的不舒适感觉。
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在人工照明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而现状是室内照明质量有标准、无监督,消协呼吁,希望消费者提高对照明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使不断发展的照明科技更好的为生活服务,而不是成为慢性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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