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再把一道关

分享到: 更多
2014-08-15 来源: 中国轻工业网
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诚实守信,规范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信息内容,主要有:
1)监督检查信息。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含飞行检查)发现的企业违规情况,依法处置结果,企业整改情况。
2)监督抽检信息。包括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对企业的处罚情况,企业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整改情况。
3)风险监测信息。包括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企业排查及整改情况。
4)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类型,违法时间、地点,违法内容,处理结果等情况。
5)食品召回信息。包括企业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产品情况,包括召回食品种类、召回日期、召回报告、处理情况等。
6)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食品安全事故基本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7)部门通报信息。主要是其他政府部门通报涉及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负面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社会监督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社会组织监督信息、媒体曝光信息。
    该管理规定完善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又把了一道关。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