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禁塑令”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3月15日,配合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吉林省各地组织开展“禁塑”宣传。吉林省实施“禁塑令”以来,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和生产组织力度,产品生产和替代有序进行,整体态势良好。
全省工商系统3月10日组织召开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将“禁塑”纳入今后的工作重点。下一步,吉林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围绕先大后小、先企业后个人的工作思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禁塑令”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吉林省已制定了塑料袋抽检工作计划,要对违反“禁塑令”的行为严厉处罚,抽检结果和处罚信息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将组织明查暗访,对监管不到位、“禁塑”工作不力的地区通报当地政府。
日前,吉林省质监局下发了《关于正确执行聚乳酸制品标准的通知》,要求当前市场流通的聚乳酸制品还应满足DB22/T2106《聚乳酸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中聚乳酸含量、生物分解性能和灰分的标准。
目前,已在吉林省发改委报备生产能力信息的11家生产企业累计发货1100吨,合同订单累计1051吨。对于今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以及相关信息,吉林省将在网站中及时更新公示。据介绍,相比于“禁塑”初期,吉林省内环保塑料制品产品种类有所增加,除不同型号的购物袋外,还包括杯、碗、碟、刀、叉、勺、吸管等餐具,产品质量有所提升,产需衔接越来越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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