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调理念促进发展平衡
本报评论员
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针对我国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问题,提出并阐述了协调的发展理念,对“十三五”时期坚持协调发展的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突出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建议》精神,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认清、吃透、把准协调理念的丰富内涵,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在增强发展整体性、协调性中拓展发展空间。
全面建成小康,重在“全面”,体现的就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也出现了“成长的烦恼”。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发展不协调问题有所凸显,流光溢彩的都市与偏僻落后的乡村同在,东部沿海的率先发展与西部一些地区的相对滞后并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瞄准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加快把“短板”补上,树立并落实协调理念,促进发展平衡、增强发展后劲。
树立落实协调理念,一个重点就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欠发达地区的小康,就谈不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就要按照《建议》要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树立落实协调理念,还要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只盯着经济数据的起伏涨落,忽视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真实的幸福感、获得感,就会透支社会发展潜力,发展就难以持续。经济发展一定要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共进。“十三五”时期,我们要着力改变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失衡问题,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唱和如一,宫商协调”。下好“十三五”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决战制胜的要诀之一。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议》的精神上来,以协调理念促进发展平衡,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使单项发展的动能聚合成推动“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劲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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