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新规范发布 未来将清理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2018-01-23 来源:新浪网
近几年,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城市的道路上,它们能很好的满足居民短途交通的需求。但随着电动车不断的发展,它们越来越重、越来越快,引发的问题也相继浮出水面:交通事故率高、事故伤亡率高、易引发火灾等。此前国家虽然也对电动自行车有所规范,但因为强制性较弱,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科技频道注意到,1月16日,工信部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从今日起对外向全社会公示。
超标电动车事故率、伤亡率双高
电动两轮车最广为诟病的就是其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事故伤亡率较高。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其原因与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密不可分,超标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加重了事故后果。
近几年,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再加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难以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导致有的家庭因事故致贫返贫。
厂家为盈利生产无法合法上路的电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法律、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超出电动自行车性能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只要达到国家的机动车相关测试,就能取得合法上牌上路的资格。国内已有不少摩托车厂家设计的电动车依法取得上路资格并开始发售了。这些电动车上路自然需要给车辆办理牌照,并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证。这些无疑都增加了使用成本,但也是为了保障自己和其他交通者的安全。
街头上经常能看到无论大小、重量还是速度,都属于摩托车标准的小牛N1S PRO和soco速珂TS Lite驰骋,这些车既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畴,也无法办理合法的摩托车拍照。厂家却还以“安全”为主打买点。
部分不良厂家和经销商将实际上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超标车辆包装成“非机动车”,并“宣传”无需取得机动车号牌、无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可驾驶,混淆了车辆种类,误导了消费者,也扰乱了管理秩序,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带来了法律责任风险。
由于此前的相关法规强制性较弱,所以造成了这些厂家利用法律漏洞销售超标电动车。这些电动车虽然给百姓带来了方便,但是对于驾驶超标电动车造成事故的人来说,却是彻底的悲剧。
未来将清理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新标准将对原有电动自行车车速、车重做了重新设定。其中,电动自行车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针对电动自行车企业方面,新标准从发布到证实实施拟设置半年到一年时间过渡期,给相关电动自行车生产商一定调整期,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时间为准。对于需要更换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而言,未来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公安部将积极配合工信部等单位,以新标准出台为新起点,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正本清源,清理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严把销售准入关,确保新标准得到认真执行,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产生。同时,公安部会继续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切实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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