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白牙膏含“漂白剂”问题暴露国家相关标准滞后
“产品先行、标准滞后”在中国很多行业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电动自行车、耐热玻璃、LED灯具、家具装饰业、到近日热炒的瓶装水和牙膏等产品,无论产品标准还是售后标准,国家标准或滞后或缺失。而标准滞后是一个行业陷入混乱、无序竞争、发展停滞等乱象之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上近日转载的一篇关于《部分美白牙膏或掺入大量漂白剂》的文章引发关注。而近日一则“中华、高露洁、黑妹、佳洁士、黑人、立白等6种品牌美白牙膏掺有漂白物亚硫酸盐及其类似的物质,长期使用有健康隐患”的消息也在网络上传播。
牙膏行业惟一的国家级协会——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第一时间”发表声明称,该媒体采用的测试方法准确性有待考究,而且亚硫酸盐是国标中的禁用物质。
涉事企业也纷纷出面澄清。立白集团的新闻发言人许晓东公开表示,立白旗下所有牙膏均符合国标,绝对不含亚硫酸盐。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牙膏行业的国家标准只有《牙膏(GB8372-2008)》,其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共同发布。该标准只涉及牙膏的部分物理和化学性能,包括有效期、卫生指标、含氟量等规定,并没有对牙膏的功能范畴做出规定,也没有细化到对美白成分进行规定。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衡量一只产品是否安全,‘国家标准’按理说就像一把尺,一量便有结果。”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闫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地方标准的背后都有行业巨头、利益集团不同程度“参与”制定。“对于快消行业来说,除了国标外,还存在着五花八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的制定多数被企业主导。对企业来说,若主导了标准,就意味着在竞争中能占领主动权,所以也就出现了很多企业为自己‘量身定制’的地方标准。”上述人士表示,标准打架和标准缺失的背后,呈现出快消行业标准乱象和多头管理的缺陷,缺少“一锤定音”的权威性。
那么,一些地标未及时更新,与国标并存或发生冲突,如何解决?对此,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据悉,针对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的现象,国家卫计委近日还启动了近5000项食品安全类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将于2013年底完成清理任务,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
“在快消行业质量问题上,目前中国仍缺乏一个高效的审核、更新、修改机制。”闫强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审核委员会,由固定的专家参与,提高修改审批和更新各种标准的效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标准制定中,应该加大公开透明,提交标准制定过程的细节报告,甚至举行标准听证,激发出标准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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