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冰箱电视空调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
“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
“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转速可控型房间
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5]2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 23号)、《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 3001号),推动终端产品能效水平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研究制定了《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工作,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本地生产企业申报,并于11月26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及质检总局(计量司)。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
田建伟 电话:(010)68505843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联系人:
莫虹频 电话:(010)68205369
质检总局(计量司)联系人:
邓思齐 电话:(010)82261841
附件:
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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