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着力提高农田白色污染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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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来源:亚心网

经过30余年的“累积”,曾经被称为农业发展助推器的农用地膜已显现出其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威胁,引起了自治区的高度重视。经过近年来的有效治理,2015年新疆废旧农田地膜残留量已经下降至12.42公斤/亩,耕地地力得到提升。

结合实际推进地膜回收“我们把残膜粉碎、清洗、制成颗粒,再把这些颗粒作为原料按照30%的比例混合制作成滴灌水带,既节省了原材料开支又不愁找不到原料,残膜回收项目确实很好。”近日,精河县天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忠华说。

2015年,精河县以天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大河沿子镇为中心,其他乡镇设回收站点的模式,实施废旧农田地膜治理,当年完成回收面积60万亩,收购残膜2916.6吨。

精河县地膜回收工作只是博州农田地膜污染治理的一个缩影。早在2005年,博州就通过政府主导、农民参与、项目推动等原则、方法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并制定了考核办法。经过十年的发展,博州农田残膜量由过去的20多公斤/亩,下降到了10多公斤/亩,效果比较明显。

截至目前,博州已有5家残膜回收利用企业,建立了遍布各个乡镇村队的16个残膜回收点。

从博州一路向北便进入到资源丰富的阿勒泰地区。该地区拥有耕地面积362万亩,其中铺膜面积达180万亩。根据土壤调查,阿勒泰地区农田废旧地膜的残膜量每亩在6公斤左右,属于残膜轻度污染地区。

“我们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把残膜回收利用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推荐给大家,比如在乡镇成立残膜污染治理协会,联合农技、电力等多部门共同治理残膜污染。”阿勒泰地区农业局局长张荣新说。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国家累计安排资金2.82亿元,在新疆开展实施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先后在新疆62个县(市)实施了废旧农田地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至2015年年底,自治区已建设完成了50家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企业,还有16家将在今年年底建设完毕。66家回收利用企业建设完成后,新增回收地膜面积将达到2210万亩,新增废旧地膜再生塑料颗粒加工能力将达61863吨。

多措并举调动各方积极性农田使用地膜既保证了土壤的温度,又减少水分的汽化,是农业增产技术之一,但残留在农田里的地膜如果不清理干净,将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必须要通过宣传让农民明白残膜的危害性,他们才能对农田残膜回收重视起来。”博州农业局副局长胡宗清说。

“通过回收自家地膜,我去年挣了6000元,最关键的是,土地的生产能力得到提升,以前我种的棉花每亩收成300余公斤,今年每亩产量达到400公斤。”精河县拜尔盖斯村村民王绍兴说起废旧地膜回收,一脸赞赏的表情。

在福海县喀拉玛盖镇、齐干吉迭乡等地,以基层农机局、乡镇企业牵头成立的合作社,通过向村民宣传农田残膜危害知识、积极组织村民参加农田残膜回收等方式,普及农田残膜的危害知识,提高其回收率。

“以前因为农忙加上不了解农田残膜的危害,就让这些残膜留在土地里,不仅对土地污染严重,也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牲畜的健康。现在我们都懂了这方面的知识,又有政策支持,农民们参与农膜回收的积极性更高了。”福海县齐干吉迭乡联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青春说。

今年,哈巴河县出台了《哈巴河县2016年农田地膜使用实施办法》,在县域内全面推广使用≥0.01mm厚度地膜。

“县里专门拿出100万元预算,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细则通过媒体大面积宣传,我们选了5家信誉好的农资经销点销售0.01mm厚度地膜,让他们在销售的同时做好种植户的登记工作,最后我们通过一卡通兑现补贴资金。”哈巴河县农业局局长张秀华说。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中规定,今后我区必须使用0.01mm厚度以上且耐候期>180天的农田地膜。

“不仅如此,在加大回收利用的基础上,我们还开展了对生物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工作,2016年,自治区农业厅与新疆康润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沟通,结合国家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在全区14个县(市)实施了2.8万亩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目前试验示范工作进展顺利,为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自治区农业厅环能处副处长陈军说。

同时,自治区积极制定政策推进我区农田地膜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区所有示范区废旧地膜回收率将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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