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玩具”不能止于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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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 来源:红网

     随着春节假期临近,商场超市内的“抓娃娃机”又成了年轻人和儿童十分热衷消费的一项娱乐。日前,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北京朝阳工商分局对辖区内多家经营“抓娃娃机”的场所进行了检查。结果在奥运村、太阳宫地区的两家购物中心的“抓娃娃机”内,就发现涉嫌侵犯“泡泡玛特”注册商标的玩具30余个。(2月14日《北京晨报》)

现在不少年轻人和儿童都热衷于抓娃娃,抓娃娃机已成为各大商圈的“标配”。而且抓娃娃机的操作也比较简单,只要投入游戏币,晃动摇杆,便可以控制玻璃橱窗中的钢爪,对自己心仪的毛绒玩具进行抓取。如果运气好的话,一次便可实现“隔空取物”,不仅增加了趣味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好胜心。正因此,抓娃娃机已成为当下最火爆的打发“碎片时间”的消费方式之一。

但是,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故意将一些品牌价值较高的“假冒玩具”放置于娃娃机内,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而据商标权利人介绍,这些“假冒玩具”从外观上看与正品有较明显差别,商标字体与正品不同,而且玩具的材质、做工与正品相比较为粗糙,正品玩具售价在100元以上,而这种玩具价格成本低廉。商家此举旨在误导消费者,不仅涉嫌侵犯相关产品的注册商标权,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严重侵犯。

事实上,我国消费侵权现象非常严重,其中知假售假就占了很大比例,但消费者维权手续繁琐、维权成本过高、赔偿过低等现实因素限制,令消费者在遭遇合法权益侵害时,难以获得满意的维权结果,放弃维权也是多数人的选择。就拿抓娃娃机事件来说,很多人都认为抓娃娃机只是一种趣味性的娱乐工具,一次投入一元两元钱并不算多,如果能够实现“隔空取物”自然是运气好,压根就不会去较真是正品还是假冒的,更不会因此而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是因为消费者的“不较真”和“怕麻烦”,通常出现的情况就是:一则消费者合法权益屡遭侵害;二则一些无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三则也让抓娃娃机沦为了注册商标的侵权地。更为关键的是,玩具是让孩子玩耍的,但“假冒玩具”价格成本低廉,在材料选择上必然要降低标准要求,甚至一些玩具使用的材料含有有毒成分,如果孩子玩这类玩具时间长了,容易被有毒成分祸害,无形中埋下了严重的健康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对娃娃机里售卖的“侵权玩具”,不能止于个案处理。这就需要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主动出击,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此外,消费者若不想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唯一的途径就是依法维权,不当“沉默者”。这不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对商标权依法进行保护的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健康向上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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