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案终审 加多宝禁用“改名”等广告语

分享到: 更多
2015-12-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16日从广药集团获悉:该集团和旗下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15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对王老吉与加多宝争议已久的“改名案”,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这意味着,“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等判决事项已经生效。

    2012年5月,加多宝租赁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到期后,开始经营自有加多宝品牌的凉茶。然而,在广药看来,其推出的“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一系列广告加深了人们对“王老吉”凉茶与“加多宝”凉茶的混淆,直接损害了广药集团的合法权益。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81余万元,并在《广州日报》、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此次终审判决,是继王老吉赢得“怕上火”广告语案之后的第十五场胜诉。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