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再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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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来源:新京报(北京)

 4月7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6年四季度节能灯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雷士照明”“BULL”等8批次节能灯不合格。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这是雷士照明今年第二次被质检部门判定产品不合格。

雷士、公牛产品被判定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显示,2016年第四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销售的节能灯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主要对节能灯的标记、结构、接线端子、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互换性、功率、预防触电、机械强度、耐热性、功率因数、光通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检结果显示,8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电源端骚扰电压、谐波电流发射等。

新京报记者看到,一款商标为“雷士照明”的LED球泡灯(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德豪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规格为“LEDA50F5W-3000K”、生产批号为“2016.09.18”)电源端骚扰电压不合格。此外,还有两款商标为“BULL”的LED灯“电源端骚扰电压”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宁波公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分别为“MQ-A103(3W E27)”和“MQ-A103(3W E14)”)。

此外,不合格的产品还包括标称中山李林电器厂生产的“原点”螺旋电子节能灯、标称深圳市节乐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iselite”LED灯、标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亨通灯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士”节能灯、标称江海区科维照明电器厂生产的“我自豪”高效电子节能灯、标称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曼”LED COB筒灯。

雷士今年2月曾上黑榜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是雷士照明产品今年第二次被判定不合格。2月22日,安徽省工商局发布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结果显示,安徽省工商局于2016年12月份,对省内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销售装饰建材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其中,一款标称商标为“nvc”、生产企业为“中山雷士灯饰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为“芜湖雷士照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NVX18”、生产批号为“2015.09.29”吸顶灯X07被判定“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

新京报记者 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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