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玩具“适用年龄”有讲究 三要点需牢记
该批产品为木制玩具车套装,其中部分配件可以拆卸。欧盟检测认为这些配件尺寸不当,可能被儿童误吞造成伤害,属于玩具安全中的“小零件”隐患,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以及玩具安全标准EN71-1《玩具安全第1部分: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的要求。尽管该玩具出口企业在产品包装和安全标识上,明确标注了适用年龄为3岁以上儿童。但荷兰官方部门依据最新的儿童用品技术法规,认定该批产品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不允许含有不符合玩具安全测试要求的小零件,并要求进口商将产品撤出市场。
据了解,儿童用品是宁波地区近年来增长较快的出口产品。今年1至8月,宁波口岸仅玩具出口已逾60亿元,同比增长达25%。虽然总体质量稳定,但由于儿童用品的敏感性高,特别是欧美市场的监管日益严苛,宁波出口玩具等儿童用品也屡屡遭遇各类质量通报和召回事件,贸易风险需足够重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一是要密切关注欧美儿童用品的技术法规和市场监管动态,及时关注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警示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二是要切实做好质量控制,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控制等环节强化质量把关,并根据最新标准从严进行检测,保证产品符合准入要求;三是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联系,明确责任和义务,对于客户提供的样品,如果产品结构设计、适用年龄认定、包装标识信息等方面存在风险的要及时沟通改进,以免发生后续纠纷和通报退货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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