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卷烟纸实施保障措施

0
2021-12-1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112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2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118日第157/PMK.010/2021号条例,印度尼西亚决定自20211130日起对进口卷烟纸(Cigarette Paper)征收为期2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11130日至20221129日,税额为4,000,000印尼盾/吨,20221130日至20231129日,税额为3,961,950印尼盾/吨。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4813.20.00ex. 4813.90.10ex. 4813.90.90。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01026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卷烟纸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13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34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调查机关对进口卷烟纸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印尼政府对涉案产品征收三个阶段的保障措施税,第一阶段为7,513,743印尼盾/吨,第二阶段为7,363,468印尼盾/吨,第三阶段为7,216,199印尼盾/吨。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29S1.pdf&Open=True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