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两项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标准更新及标准
2022年7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第3号公告,发布了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本次发布涉及两项食品接触材料的产品标准, 包括新修订的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以及新发布的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 生效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GB 4806.12-2022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
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增加:不适用于再生纤维素薄膜(玻璃纸)制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 增加了理化指标1.3-二氯-2-丙二醇、3-氯-1,2-丙二醇残留量限值;
a.1.3-二氯-2-丙二醇:不得检出(DL=2μg/L)
b.3-氯-1,2-丙二醇:≤12μg/L
3. 删除了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要求。
4. 增加其他技术要求: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主要内容如下:
1.感官要求
a.感官:色泽正常、无毛刺、虫蛀、异臭、霉斑或其他污物
b.浸泡液:迁移实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沉淀、异臭、异常着色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2. 理化指标
A:迁移物指标
B:残留物指标
C:其他理化指标: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和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过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GB 14934的规定,与食物、烹饪或者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竹木材料及制品除外。
4. 其他技术要求
其他技术要求: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 标签要求: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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