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出玻璃葡萄酒瓶反补贴终裁
2024年8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葡萄酒瓶(Glass Wine Bottle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山东长裕玻璃有限公司(Shandong Changyu Glass Co., Ltd.)税率为21.31%、宝利国际有限公司(Boliva International Limited)、Bright Glassware、山东鼎新电子玻璃集团有限公司(Shandong Dingxin Electronic)、Wenden Wensheng Glass Co., Ltd.、Wuixi Hua Zhong Glass Co. Ltd.、Xiamen Jane Jonson Co. Ltd.、Yamamura Glass Qinhuangdao、烟台普维包装有限公司(Yantai Prime Packaging Co., Ltd.)、淄博瑞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Zibo Regal Glass Products Co. Ltd.)因未配合应诉,被适用212.58%的惩罚性税率、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1.3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4年10月3日对本案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10.90.5019项下产品。
2024年1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葡萄酒瓶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葡萄酒瓶发起反补贴调查。2024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葡萄酒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4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葡萄酒瓶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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