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进药店半年市民不买账 消费者认为价高

2014-0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药店购买奶粉需要使用自助扫描设备,反复操作让不少消费者晕头转向

 

    观察动机:去年10月26日,由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牵头推出的“奶粉进药店”项目在北京开始进行公共测试运行。包括医保全新、嘉事堂、金象和永安堂4家试点药店的5个门店率先在店内引入了自主售货机。经过5个月的运作,情况究竟如何?北京青年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由于在药店销售的奶粉普遍存在价格高、购买量少、手续繁杂等问题,所以很多消费者并不买账,个别药店平均月售仅四五罐。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了率先开放奶粉销售业务的几家药店,发现目前店内的经营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大部分药店自主售货机前鲜有顾客驻足,有的店内甚至没有为扫码刷卡机通电。而业务最初开通时,主办方提出的与普通超市比起来,“品质更高”、“价格更低”、“安全更有保障”等“优势”几乎已不复存在。比起平均每天能够卖出十几罐的超市,某试点药店销售人员表示,在药店内,一个月可能只能卖出4至5罐。与商品种类更多样的婴幼儿用品专卖店,或价格更低廉的网店相比,消费者对药店奶粉专柜显然并不买账。

    无赠品无积分价格无优势

    按照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此前对奶粉市场占有率的统计,药店试运行初期曾确定了包括7个国产品牌及4个外资品牌在内的11个奶粉品牌,伊利、贝因美、雅士利、三元、惠氏、多美滋、雀巢、雅培等消费者熟知的品牌均包含在内。且按照规定,试点期间药店售价将优于超市价格,普遍实行九折优惠。

    近日,北青报记者走访了位于东四、西四的几家药店,发现奶粉专柜内商品确实涵盖了大多数熟知品牌,然而记者对比了乐友、丽家宝贝等孕婴用品专卖店及一号店等电商网站的同款商品后发现,药店售卖的奶粉在价位上并无优势。以某品牌针对0至12个月的一款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例,在药店专柜内记者扫码后显示价位为358元一罐,而同品牌同等含量的产品在孕婴专卖店售价仅340元,在1号店网络平台,记者发现同款产品的价格更是低至330元左右。

    只可刷卡购买 操作手续复杂

    在走访中北青报记者发现,目前“奶粉进药店”的执行方式均为奶粉专柜设立自助售货机模式,而非药店柜台售卖。想要购买奶粉,消费者需要自助使用扫描、刷卡付费的电子终端,反复多次操作令不少中老年消费者“晕头转向”。

    在药店的奶粉专区,通常设置有4至5个约两米左右高的半透明玻璃柜,每个柜子分成6行5列30个小格子,每个小格子里装有一罐奶粉,格子门外安有自动弹簧门。消费者如想购买某一品牌的奶粉,需要从柜子旁边的自动售货终端机上取下电子扫码枪,来到对应的格子外,对奶粉罐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然后再回到终端机上了解奶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净含量、价格等具体信息。确定购买后,消费者需要在终端机屏幕上点击确认结算,与地铁内的售货机不同,药店的奶粉售货机目前并不接纳现金收费,只可通过POS机刷卡支付或微信账号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选中的奶粉柜门将自动弹开,消费者可自行取货。“来药店的消费者大多是中老年人,他们中很多人既不会操作扫码枪,也不熟悉使用触屏购买,自助刷卡时更是经常出错。”一位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一次最多买4罐 无法满足需求

    通过观察货柜不难发现,每种产品的数量大多都在2至4罐不等。最少的只摆放出了一罐,最多的也不超过5罐,比起超市和网络上无上限数量的购买,药店的专柜看起来更像是商场内的样品陈列。“奶粉消耗量大又易储存,孩子通常一天要喝好几顿,不可能经常跑出去买,所以一般每次我们都是买上10罐8罐,或者索性就买一箱搬回家,一次买个两罐三罐的不太现实。”消费者宋女士告诉记者。一位试点药店的工作人员坦言,一些消费者希望一次多买一些,我们只能让人家等着补货,很多人无奈选择直接去附近的超市购买。

    核心

    药店仅提供空间 不参与奶源监管

    “奶粉进药店”项目启动时,包括主管部门、乳企管理者等多方面都曾多次提出,让奶粉走进药店,目的在于参照药品的管理方式来管理奶粉,从而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更为安全的奶粉。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药店销售奶粉的模式仍然为消费者自助购买,物流公司对销售情况进行后台监控,安排工作人员随时补货。也就是说,药店在奶粉的销售中,仅仅扮演了为乳品专柜提供摆放空间的角色,并未参与其他任何环节。

    按照商品流通的管理办法,只要药店经营许可证中包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一项内容,药店就可以销售奶粉。但对于消费者普遍最为关心的奶源的安全,则不受经营方式和销售渠道的影响。“目前我们能做的也只是为奶粉货柜提供与药品一样的适宜温度和湿度等条件,但从奶源的安全到供货方仓储的条件都不在我们负责的范围之内。”一家试运营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药店销售奶粉,中间涉及药店、自动售货机管理单位、物流单位、奶粉生产企业、项目主管部门等多个单位,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出了问题,具体由谁来承担责任风险,目前仍然没有具体确定。”乳业专家王丁棉在采访中表示,如果仅仅是依靠改变销售的场所来提高消费者对于婴幼儿奶粉的信心,恐怕只能是一种“单相思”的做法。

    同时,他也提出,作为吸附性很强的产品,奶粉在药店销售,如何保证不受其他药品的污染?提供补货服务的物流方如何保证奶粉储存条件的安全?长期卖不出去的奶粉谁来负责替换?都是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保证质量安全的重点。同时,除非能够做到由生产企业直接对接药店,省去中间一系列流通环节,否则在价位上对消费者没有任何吸引力。

    回应

    具体监管细则仍处磨合期

    “奶粉进药店”试运行五个月以来,具体储藏和安全追溯系统如何进行管理?监管细则是否出台?对此,商务部国际品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回复北青报记者疑问时提出,作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的机构,该中心对奶粉进药店的推动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据她了解,目前一些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出台相关监管措施,今年北京地区的试运行药店将会进行一些调整和升级,具体内容暂时不便透露。

    去年底,国家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管力度;要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同时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记者通过调查了解,目前在北京地区,对于在药店售卖的奶粉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仍处在磨合期,具体细则尚未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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