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光源中心声明:手机摄像头评价LED质量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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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来源:每日LED

    2017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播出了用手机摄像头观测闪烁/频闪来判定LED产品优劣的简易测试方法后,消费者反映在不同环境下,观测到的闪烁/频闪现象不一致,并向产品制造商或销售商进行咨询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疑惑,(具体现象请参考附件1)。基于以上现象,半导体照明技术评价联盟(TEAS)临时成立了LED产品闪烁/频闪合理化评价预研工作组,通过现行评价标准研究以及现场评价,工作组认为通过手机摄像头观测不能对LED产品闪烁/频闪进行合理评价和质量判定。
    针对闪烁/频闪现象是否可判定LED产品优劣的课题,联盟将正式成立LED产品闪烁/频闪合理化评价专家工作组。进一步研究评价LED产品“闪烁/频闪”的合理方法,探索“闪烁/频闪”对人生理/心理的影响,为LED产品相关利益方提供指导意见并向消费者公开。后期将开展LED照明产品闪烁/频闪测试评价,为消费者提供可借鉴的产品质量引导。


    特此声明!
    附件1:LED产品闪烁/频闪合理化评价预研工作组报告


半导体照明技术评价联盟 秘书处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LED产品闪烁/频闪合理化评价预研工作组报告
    2017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播出了手机检测LED产品的简易测试方法,半导体照明技术评价联盟收到了联盟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关于此事的反映,“315晚会”播出的手机检测LED产品的简易测试方法给相关制造/销售企业带来了评价方法上的困惑,企业面临承担由此带来的质量信任危机,且此类风险目前正在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LED产品关于闪烁/频闪的评价方法和阈值缺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质量合格判定缺乏标准依据。即通过手机摄像头进行闪烁/频闪评价缺乏质量判定依据;
    2、通过手机摄像头进行闪烁/频闪评价的对象正在从台灯扩散到LED照明产品,并有向其他LED全品类产品扩散的趋势;
    3、通过手机摄像头进行闪烁/频闪评价的对象主要针对视觉作业用产品,但LED产品应用广泛,现行标准中并未将产品分为视觉用或非视觉用,消费者无法进行清晰判断何时需要进行闪烁/频闪评价。
    鉴于此,半导体照明技术评价联盟临时成立了LED产品闪烁/频闪合理化评价预研工作组,从现行国内外闪烁/频闪评价标准、现场试验两方面对手机摄像头进行闪烁/频闪评价进行了研究。
    1、预研组充分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LED产品闪烁/频闪相关标准,针对欧洲/北美洲/日本以及中国现行的关联标准进行解析和评价后,未发现用手机摄像头对LED产品的闪烁/频闪特性进行合理化评价的方法。
    2、预研组通过对比实验方法发现手机摄像头对LED产品的闪烁/频闪进行评价存在评价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1)通过同一手机对同一“闪烁/频闪”LED产品在不同距离进行评价,证明出距离越远,“闪烁/频闪”现象越弱;
    2)通过不同手机对同一“闪烁/频闪”LED产品在同一距离进行评价,证明出不同手机观测“闪烁/频闪”现象不一致,甚至有无“闪烁/频闪”现象;
    3)通过同一手机对不同“闪烁/频闪”照明产品在同一距离进行评价,其中“不同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白炽灯,普通照明用荧光灯,普通照明用LED灯。发现不同照明产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闪烁/频闪“现象。
    由上述对比试验可知,针对不同的观测位置(混光环境影响)和观测手机,观测到“闪烁/频闪”现象并不稳定,甚至观测不到;且“闪烁/频闪”现象不只是存在于LED照明产品上,白炽灯和荧光灯也同样存在。因此通过手机摄像头来评价LED产品“闪烁/频闪”甚至LED产品质量优劣并不科学。
    综合上述现行评价标准研究以及现场评价可知,手机摄像头不能对LED产品进行闪烁/频闪评价,甚至对LED产品的质量优劣进行评价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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