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发布两则食品相关标准修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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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来源: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7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分别发布了卫授食字第1111303769号和卫授食字第1111303588号通知,分别对《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和《以基因改造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BL21 (DE3) #1540菌株发酵生产的食品原料2 ʹ -岩藻糖基乳糖(2 ʹ -fucosyllactose)的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以基因改造大肠杆菌( Escherichia coli )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发酵生产的食品原料2 ʹ -岩藻糖基乳糖(2 ʹ -fucosyllactose)的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拟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中部分内容(卫授食字第1111303769号);新增了苯并烯氟菌唑(Benzovindiflupyr)等10种农药和环丙唑醇(Cyproconazole)等11种兽药的残留容许量;删除了百草枯(Paraquat)等7种农药在14项产品中的残留容许量。上述修订内容征求意见期为自发布次日起60日内;(2)修订《以基因改造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BL21 (DE3) #1540菌株发酵生产的食品原料2 ʹ -岩藻糖基乳糖(2 ʹ -fucosyllactose)的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以基因改造大肠杆菌( Escherichia coli )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发酵生产的食品原料2 ʹ -岩藻糖基乳糖(2 ʹ -fucosyllactose)的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卫授食字第1111303588号)。修订内容为食品原料2 ʹ -岩藻糖基乳糖(2 ʹ -fucosyllactose)的使用范围修改为限用于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专供七岁以下儿童的乳粉或类似产品。上述修订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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