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标准空缺 警惕“三高”食品
值得警惕的是,当前一些“高糖、高热、高钠”或含有一些调味料、添加剂等的休闲类食品并不适合作为孩子的零食长期大量食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为更好地引导家长和儿童树立科学饮食习惯,保障广大儿童安全健康成长,中消协认为:
1.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全成分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让消费者知情,方便消费者选择。相关食品企业要加强质量控制和服务管理,杜绝违禁成分、不超限使用限量物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如果生产的食品主要针对儿童,建议要通过标签说明如实反映食品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使用情况、营养成分表、能量值、致敏物质提醒,最好按每公斤体重标注每天推荐食用限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孩子享受安全健康美味食品。
2.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有关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儿童新陈代谢旺盛,身体器官尚未发育成熟,不仅食品中的营养含量要符合儿童成长需要,而且限量物质和添加剂的使用量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有害物质容易在儿童体内产生积累效应,对儿童成长带来健康风险。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安全、营养均衡的儿童食品,为儿童安全消费提供更多选择、更多保障。
3.学校和家庭要教育孩子掌握必要的安全、健康饮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购买食品前仔细查看食品包装说明,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远离“三无”食品和“山寨”食品。儿童每天所需的营养元素主要应来源于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和蛋类。学校要担负起食品安全消费知识进课堂责任,加强相关警示教育,教会孩子如何查看食品标签,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家长要照顾好孩子的日常起居,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醒孩子不买、不吃学校周边商家或流动商贩售卖的“三无”食品和“山寨”食品。
4.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儿童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动形成有关儿童食品消费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机制,确保广大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食品企业作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与食品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更加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生产经营和广告宣传活动,清晰明确地做好有关儿童食品标签标注工作。同时,食品行业和食品企业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消费。食品执法部门要加强食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涉及儿童食品安全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相关食品研究机构和儿童权益保护组织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全社会都应当加强对儿童消费权益的保护,为儿童的安全健康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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