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加身 空气净化器或再迎洗牌
继今年3月份新国标出台实施以来,12月13日,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17年1月1日启动生效。标准实施后,企业可以考虑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来执行此标准,消费者也可根据个人需求,将是否贴有“中国环境标志”作为购买净化器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
12月13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发布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该标准建立在《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国家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但规定更加严格。根据该标准,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每瓦特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每瓦特小时。该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作为绿色产品的评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更看重产品全过程的环保问题,关注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使用阶段到最终的废弃以及回收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涉及产品的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原材料的选取,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行为控制,PM2.5、甲醛、苯系物等室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指标。
中国环境标志作为环保部促进中国可持续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始终致力于推进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发展,目前已颁布近百项环境标志标准。此次空气净化器环境国标的出台,有望继今年3月发布的空净新国标,对乱象仍存的空净行业进行“二次净化”。
“我们这个标准是在新国标的基础上,在环保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让产品在质量和环境方面达到双优。”该标准的起草者之一、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高级工程师刘淼说。
环保部科技司技术处处长王泽林也提到:“在这套标准编制期间,编制组对参编验证企业进行了标准验证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管理、原料管控、环保运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进行现场验证,并抽取了申请验证的产品由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据悉,此次制订的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标准,从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到最终的废弃和回收全生命周期进行控制,该标准除了在生产过程中要求企业在原材料选择上必须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要求外,还明确了根据不同房间的适用面积来确定对PM2.5、甲醛或甲苯等室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CADR)提出严格的指标要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标准的前期制定,还是中后期的验证工作,都有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
对于新国标和环境标志标准的差异,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鲁建国认为,二者的主要侧重点不同。“新国标侧重消费者关心的产品性能,环境标志标准侧重碳排放、材料可回收。后者存在的必要性更大程度上是从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对消费者来说,选购时并不是很关注这点。”鲁建国分析说。
需要认清的一点是,对于产品本身而言,之前的新国标是足够的。但对于国家战略来讲,绿色环保更高的要求也是需要的。所以,环境标准不是强制性的,因此,只要是消费者有需求,企业可以考虑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来执行此标准。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空气净化器产品上是否贴有“中国环境标志”作为购买净化器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选择适合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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