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轻工行业产业资源共享平台收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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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为最大程度反映全国轻工行业产业资源实际情况,CLIRSP的收录引入“负面清单”原则,核准工作采取“关联认证认可”的基本运行原则。
1、行业组织:实时收录全国轻工行业各级协会、学会、商会组织,非正式注册机构不得收录核准,公开取缔机构应予主动删除;
2、产业集群:实时收录全国轻工行业各级产业集群、特色区域的管理机构,非省级以上政府和行业组织认定的区域管理机构不得收录核准,公开取缔或未通过相关组织复核工作的应予主动删除
3、专业市场:实时收录全国轻工行业各类型专业市场,非正式注册或未开始正式招商的机构不得收录核准,如出现严重信誉问题、经营方向转移及破产应予主动删除。
4、工业园区:实时收录以轻工行业为主体的工业园区,,非省级以上政府和行业组织认定的区域管理机构不得收录核准,公开取缔或未通过相关组织复核工作的应予主动删除
5、专业展会:实时收录全国轻工行业各类型专业展会,非地市级以上整合和行业组织主办的展会不得收录核准,如出现严重信誉问题、公开取缔或未通过主办核准的应予主动删除
6、行业网站:实时收录全国轻工行业各类型网站,未经过ICP备案核准的网站不得收录核准,如出现严重信誉问题、网站永久性关闭的应予主动删除
7、生产企业:实时收录轻工行业大中小型企业,非轻工行业年度百强企业、十强企业、各级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上市公司不得收录核准,如出现严重信誉问题、经营方向转移及破产应予主动删除
8、科研院所:实时收录轻工行业科研单位、行业大中专院校组织,非正式注册或未公开活动的机构不得收录,如出现严重信誉问题、研究方向转移及关闭应予主动删除
9、行业媒体:实时收录经新闻出版总署注册的行业期刊、杂志、报纸,非正式注册机构不得收录,公开取缔或破产机构应予主动删除
10、服务机构:实时收录为专门为轻工行业企业服务的专业性机构、非正式注册或未公开活动的机构不得收录,如出现严重信誉问题、研究方向转移及关闭应予主动删除
以上收录原则仅为基础库收录工作使用,各类型机构在收录一年后基本信息未能得到完善,企业信息无法有效维护,CLIRSP将停止收录该机构信息直至删除;
CLIRSP将通过系统自检、临时抽检、年度核验工作进行用户信息核实,如未通过年度核验,CLIRSP将停止收录该机构信息直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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