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发布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的公告》显示,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2020年,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0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经营环节开展了区级监督抽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6批次化妆品予以公告。
从《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中发现,标示广州市强邦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碟美寇素颜贵妇膏,4-羟基苯甲酸甲酯(以酸计)、4-羟基苯甲酸丙酯(以酸计)有检出,产品实际包装组分表表述未见此原料。标示广州市强邦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碟美寇新肌净透微精华霜,苯氧乙醇有检出,产品实际包装组分表表述未见此原料。标示广州市白云区美倩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1批次绿宸染发膏(紫红色),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未检出,但标签成分表中有标注。标示广州市澳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怡美姿染发膏(黑色),对苯二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未检出,但标签成分表中有标注。标示南京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臻娇羊羊奶清眸眼贴,甲基异噻唑啉酮有检出且超量、苯氧乙醇有检出,但标签成分表中未标注。标示广州市欧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康雪防晒霜,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9×105CFU/g,限量值应为≤1000CFU/g,结论:不合格。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 |
标示生产企业 卫生许可证号 |
产品批号 |
产品规格 |
被抽检单位 |
抽检结果 |
抽样单位 |
1 |
碟美寇素颜贵妇膏 |
广州市强邦妆品 有限公司 |
粤妆20160337 |
000003.24.02 |
50g |
北京阿伦达美商贸有限公司 |
4-羟基苯甲酸甲酯(以酸计)、4-羟基苯甲酸丙酯(以酸计)检出,产品实际包装组分表表述未见此原料。 |
朝阳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碟美寇新肌净透微精华霜 |
广州市强邦妆品 有限公司 |
粤妆20160337 |
000003.25.02 |
300g |
北京阿伦达美商贸有限公司 |
苯氧乙醇检出,产品实际包装组分表表述未见此原料。 |
朝阳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绿宸染发膏 (紫红色) |
广州市白云区美倩 日用化妆品厂 |
粤妆20170438 |
MQ2019091801 |
100g |
北京尚品汇美商贸中心(高攀) |
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未检出,但标签成分表中有标注。 |
昌平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怡美姿染发膏(黑色) |
广州市澳伦化妆品 有限公司 |
粤妆20160792 |
22/8819H15A15 |
90g |
北京尚品汇美商贸中心(高攀) |
对苯二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未检出,但标签成分表中有标注。 |
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秦臻娇羊羊奶 清眸眼贴 |
南京日光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苏妆20160004 |
2019032701 |
5g/袋*5袋 |
北京佰乐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甲基异噻唑啉酮有检出且超量、苯氧乙醇有检出,但标签成分表中未标注。 |
昌平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康雪防晒霜 |
广州市欧佩化妆品 有限公司 |
粤妆20160201 |
180720X31 |
80g |
北京格美丝商贸中心 |
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9×105CFU/g,限量值应为≤1000CFU/g,结论:不合格。 |
延庆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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