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3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 8批次不合格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流通领域彩色电视机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据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彩色电视机、室内加热器、电热毯、电动自行车、手机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共对23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贵州省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8家销售者销售的8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脚踏骑行能力、车速提示音、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功能和车速限值,不合格发现率为26.67%。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后,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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