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照明等产品进口证书要求和管理措施
2013-04-08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泰国发布对电风扇、电饭煲和照明产品的进口证书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措施已于2013年3月13日生效。
2013年3月15日,泰国商务部外贸厅向WTO秘书处发布第G/TBT/N/THA/414号WTO/TBT通报,通报对电风扇、电饭煲和照明产品的进口证书要求和管理措施(泰国商务部第B.E.2555号通报)。本措施已于2013年1月12日生效。然而,为了允许调整的变化,并且能够准确无误的遵守本措施,生效日期延期至2013年3月13日。
根据该措施的规定,进口商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向外贸厅注册,注册的有效期为1年。进口商应当申报由出口国政府部门签发的主管部门证明(COCA),或由政府部门或认证部门授权签发上述生产国证明的认证部门或机构的担保。这些文件应当适时地随附进口海关程序代码提交给泰国海关总署。进口商应当将电风扇、电饭煲和照明产品与其它类型的产品分开保存,并且应当按月向外贸厅报告这三种产品的进口业务、持有、出口业务、销售和分销,以及存货清单。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