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质保金引纠纷考验纺织机械制造企业产品质量与信誉
日前,一家棉纺企业与供给他们几十台集体落纱细纱长车的纺机企业发生了质保金纠纷。纺织企业以“供货方未能及时解决设备中的相关问题”为由拒绝付清质保金,而纺机企业则停止了售后服务和零配件的供应。随后法院对这家棉纺企业的财务资金进行了封存,使他们的正常生产受到了影响。
纺机企业与下游用户之间因质保金问题而失去信任,互相之间出现误解、纠纷,甚至对簿公堂。质保金是纺织企业扣押的部分纺机采购回款。按惯例,在纺机采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都有质保金制约供货方,以保证开车后的产品产量、质量及机械的稳定性、可靠性。如设备能达到预期要求,在通过保质期后,纺织企业会将质保金付给供货方。
广州鹏盛纺织业专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黄晨昀表示,现在重视质保金的企业越来越多了,目前他们70%~80%的客户都要求实施“质保金”制度。质保金的具体条款都在合同中有规定,这样可使用户企业的利益得到法律保证。黄晨昀告诉记者,客户要求质保金,多数是出于一种担心,但鹏盛公司的设备都能达到预期要求,所以没有出现过类似纠纷。为了能让客户真正了解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他们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都让客户亲眼看到设备的运行状态,让他们对设备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纺机企业与下游用户的经济纠纷大多数都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得到协调解决,出现“对簿公堂”的是个别现象。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纯属无奈之举。如企业信用能对双方起到制约作用,一方面,可使纺织机械生产企业对设备负责,尽量保证设备质量;另一方面,如果出现问题,又能使双方能积极协商解决,避免质保金纠纷升级,便能将纠纷对双方的影响降到最低。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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