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诉王老吉广告侵权被驳回
2013-12-25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12月24日,针对加多宝诉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案,重庆市一中院做出了公开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加多宝的诉讼请求,明确了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一广告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早在12月20日,针对王老吉诉加多宝广告语侵权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广药集团维权费用81万元,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业内人士分析,自广药集团收回红罐王老吉经营权以来,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纠纷不断,近期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将有利于广药王老吉的广告宣传和销售。
数据显示,收回商标一年多的时间里,广药王老吉通过增加产能、开拓渠道、进行全方位品牌建设等多方努力,2013年前11个月实现销售90亿元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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