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类产品出口欧盟要严防六价铬超标
近日,宁波余姚某鞋企出口西班牙的皮质安全靴被欧盟通报产品的六价铬超标,超标的材料涉及帮面真皮。经调查,主要原因是企业上游皮革供应商提供的皮革质量出现了问题,企业在进货时也未进行进料检验。
据统计,今年以来,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发布皮革类制品通报11起,其中10起为皮革材质六价铬含量超标,其中7起为鞋类通报,3起为手套类通报,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给出口皮革类企业敲响了警钟。
六价铬为吞入和吸入性极毒物,可通过消化、呼吸道、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皮肤接触会引致过敏,一旦致敏,3mg/kg的浓度足以引发过敏性反应;更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
据悉,早在2011年12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就通过了新版安全鞋标准ENISO20345:2011,规定六价铬含量不超过3mg/kg,该规定已于2012年6月正式生效。2014年3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又发布官方公报,修订REACH法规中的附件17,扩展皮革制品六价铬限制令,该规定要求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3mg/kg。对于包含皮革部件的产品,其与人体接触部分的皮革部件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3mg/kg。超过该限量标准要求的,禁止投放市场,受影响的产品包括鞋类、服装、帽子、手腕带和玩具等。该规定将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欧盟加强皮革等制品中六价铬的管控要求,将对鞋服等皮革产品生产企业影响较大,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必须明确欧盟对六价铬的限量要求,树立绿色产品生产理念;二是加强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验收,对皮革原材料进行六价铬含量检测。三是严格监控原材料和成品储存、运输环境因素,避免三价铬被氧化成六价铬。四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开发,吸收最新研究成果。 作者:曹勤满 马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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