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抽查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合格率为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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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监函[2014]25号)《关于开展2014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的通知》的要求,浙江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开展了对浙江省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用铅酸蓄电池等产品的监督抽查。 经检验,共24批次产品合格,批次合格率85.7%。

    本次联动监督抽查共检查了长兴、安吉、上虞、绍兴、嘉兴、宁波、兰溪、丽水、临安等地区的28家企业的28个批次产品,其中电动车动力电池19家,起动用铅酸蓄电池7家,电动道路车用铅酸蓄电池2家。经检验,共24批次产品合格,批次合格率85.7%。不合格产品批次电池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充电接受能力、-15℃低温容量方面。

    根据检验情况分析,出现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由于近年来铅酸蓄电池产品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环保生产投入加大,企业的成本增加,导致少数企业以牺牲产品质量来谋取利益。二是由于部分企业产品主要客户集中在南方地区,北方地区客户较少,企业为提高电池动力,提高蓄电池的配酸密度,使得电池-15℃低温容量,充电接受等项目检测数据普遍偏低。三是部分组装企业对外购件均未采取有效的进货把关手段,缺乏必要的检验设备和熟练的检验人员。四是部分企业对产品有关标准理解不深,不了解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内容的具体含义以及试验方法,有少数企业不按标准要求生产,采用减少原料用量、缩减工艺流程等手法导致恶性竞争。

    根据此次联动抽查的检验结果,下一步,浙江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将对症下药,帮扶企业提高生产质量。一是加强技术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服务产业文章,组织专家组对不合格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渠道、产品工艺流程,产品检验,企业体系管理等进行一对一指导。二是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区域品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沙龙的作用,建立企业之间信息、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平台。鼓励行业协会经常开展学术研讨,在协会内解决各种技术问题,尽快形成自律机制,坚决制止竞相压价,低价倾销、质保期恶性延长等不正当竞争,切实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三是采用先进标准,严格组织生产。组织全体企业进行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ISO 9000、ISO14000、6S现场管理、清洁生产等体系的宣贯,组织相关专家为企业培训质检员,提升企业自检能力,积极引导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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