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有了“新国标” 矿泉水成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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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来源:湖南日报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卫计委颁布了37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以下称“新国标”)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曾因“标准”繁多而热闹非凡的饮用水市场从此将平静很多。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一处负责人1月5日对湖南日报记者说,今后包装饮用水不管什么品牌或种类,都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只要符合了“新国标”,就可以放心饮用。

    包装饮用水不得随便取名

    目前市场上饮用包装水名目繁多,富氧水、离子水、矿物质水……消费者眼花缭乱。不过,今后这些水都不能再这样随便取名了。

    根据新国标规定,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不得用来命名包装饮用水。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于今年5月24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水的标准名目繁多,而新的标准实现了大统一,适用范围包括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种的标准都实现了统一。

    新国标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上述新规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国标取消多种病菌限量

    包装饮用水质量一直让人担忧。据了解,2014年8月5日,湖南省工商局公布湖南二季度食品质量抽样结果,其中桶装水检测结果依旧不容乐观,超六成样品检验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为菌落总数、酵母达不到标准。此前的6月16日,设立在湖南省疾控中心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南中心向外公布,2013年湖南省桶装水菌落总数超标率为43%,其中未经过饮水机的桶装水超标率36%,经过饮水机的桶装水超标率65%。

    新国标与2003年标准相比,在微生物限量上,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仅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同时增加了包装水产品中最常见的环境污染微生物——铜绿假单胞菌指标。

    矿泉水成关注焦点

    此次新国标将争议已久的矿物质水名称取消。这意味着新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对此,业界预计,新国标的推行将重挫矿物质水市场,而康师傅、冰露、屈臣氏等企业首当其冲。

    随着人们对天然水源的了解加深,天然矿泉水正迎来春天。

    业内人士认为,新国标的推行,无疑将加快矿物质水淘汰的速度,推动天然矿泉水市场的发展,饮用水行业必将迎来新一轮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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