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华田:应建立规范的废旧电池回收渠道
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规定,三年过渡期过后,针对车辆电动机功率、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方面的技术参数,要求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全部淘汰,届时成都将面临总重量达五六万吨的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
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农工党成都市委副主委甘华田经过调查发现,成都本地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在收到旧电池后,通常用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种是由代理品牌的电瓶车企业回收旧电池;另一种则是二次转售到废品市场。而后一种处理方式占绝大多数。
甘华田认为,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使用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并位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此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回收渠道。
甘华田进一步表示,要使废旧电池的回收率提升到85%及以上,就需要把好生产商和经销商这两道关,通过现金补贴、优惠更换等形式鼓励市民把废旧电池送回销售网点,为回收企业提供稳定的回收来源。
同时,甘华田认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应该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以鼓励生产厂商在电池功能上实现突破创新,并推动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废旧电池回收业务,保护环境、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甘华田建议,四川省应该设立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中心,有专门的处理机构对全省废旧电池进行统一处理;同时在四川本地建立铅再生企业,实现废旧电池的本地化处理。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